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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住宅迎 “空中通道”:住建厅鼓励预留无人机起降场,低空经济离生活更近了
来源: | 作者:低空领跑者联盟 | 发布时间: 2天前 | 13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新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鼓励住宅预留无人航空器起降场及配送接收点,是推动低空经济落地生根、构建“空中-地面”一体化城市服务网络的基础性举措,对培育壮大低空经济新动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住宅事关千家万户,设计质量决定建筑品质。为进一步提升江苏省住宅品质,近日,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新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江苏现行的《住宅设计标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与国家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项目规范》等最新要求衔接,此次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对相应的技术条款进行了再完善、再优化、再提升,修订、新增了不少内容,亮点频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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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文件中重点内容如下:

●取消建筑高度100米以上要求;

●新建商品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m,保障性住房等其他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0m,四层以上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m(局部挑高除外);

●设有地暖、管道式新风或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5m;

●建筑立面新修订,外墙保温系统宜采用保温结构一体化;外保温工程在正常使用中不应发生脱落;

●室内装修材料对甲醛释放量提出要求,需同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和江苏省的规定限值;

●新增阳台、露台建设标准,如阳台部分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其余部分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20mm,减少楼板震动;

●鼓励住宅预留无人航空器(无人机)起降场、配送接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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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住宅预留无人航空器起降场及配送接收点,是推动低空经济落地生根、构建“空中-地面”一体化城市服务网络的基础性举措,对培育壮大低空经济新动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从产业发展维度看,此举为低空经济场景应用提供了“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节点支撑。住宅社区作为低空服务的核心场景之一,其标准化设施布局将有效激活无人机物流配送、应急服务等细分市场需求,倒逼低空航空器研发制造、运营管理、空域服务等产业链环节升级,带动相关技术创新与产业集聚,为我省低空经济发展筑牢市场基础。


从空间治理维度看,通过住宅场景的设施预留与规范引导,可探索低空资源集约化利用模式,推动形成“社区终端-城市低空廊道-区域枢纽”的层级化空间体系,为后续空域精细化管理、低空空域高效使用积累实践经验,助力构建安全、有序、高效的低空运行生态。


从区域竞争维度看,江苏省作为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强省,率先在住宅领域布局低空经济基础设施,有利于抢占低空经济场景创新制高点,加速形成“智慧住宅+低空服务”融合发展的示范效应,为打造低空经济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实的城市空间支撑,推动低空经济成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内容来源: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