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国家减灾中心根据“重大灾害无人机应急合作机制”(以下称“机制”)工作规程,开展了机制2022-2023双年度考核工作,对收到的考核材料进行了审查和评估,确定以下72家为考核合格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国家减灾中心联系。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国家减灾中心根据“重大灾害无人机应急合作机制”(以下称“机制”)工作规程,开展了机制2022-2023双年度考核工作,对收到的考核材料进行了审查和评估,确定以下72家为考核合格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与国家减灾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天)
邮箱:ykvolcano@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