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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宙出席湖北省标准升级引领“两新”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
来源: | 作者:无人机应用网 | 发布时间: 101天前 | 232 次浏览 | 分享到:
7月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标准领航发展 缔造美好生活——标准升级引领‘两新’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介绍标准引领“全力实施抢先发展行动”相关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仲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俊,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刃,普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中心副总监罗学涛,国网湖北省电科院双碳技术中心碳技术室副主管张明出席发布会。

7月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标准领航发展 缔造美好生活——标准升级引领‘两新’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介绍标准引领“全力实施抢先发展行动”相关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仲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俊,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高刃,普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中心副总监罗学涛,国网湖北省电科院双碳技术中心碳技术室副主管张明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上介绍了保障“全力实施抢先发展行动”的标准研制情况。自“两新”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加快推动新兴业态标准研制,帮助市场主体抢抓发展窗口。在争取到的21项“两新”国家标准起草任务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标识要求》属于抢先发展相关领域;已立项的51项“两新”省级地方标准中,《电动汽车超快充充电技术要求》等5项属于抢先发展相关领域。



“我们将以团标联盟为依托,促进社会团体组织和企业、研究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围绕‘换新+回收’‘线上+线下’等新模式,低空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产业,及时制定发布一批体现湖北特色、优势的团体标准,拓展团体标准更广泛的应用空间,提高湖北省团标在国内和国际上的竞争力,更加有效地促进抢先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仲林在发布会上表示。




越是新业态,越需要标准引领。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与此同时,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高速发展、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其研发、制造企业数量剧增,各企业产品标识各有差异,尚未统一相关标准,限制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规范有序发展,亟需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出厂标识进行规范。在此背景下,普宙科技联合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等单位提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标识要求》,既是对强标的有益补充,也是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有序发展的重要支撑。


罗学涛表示,该标准主要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的标识内容、标识位置和标识样式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提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标识记录的信息、载明的信息,应与产品实际情况一致并真实有效且易于识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机体上的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易于识别,且附着于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就能查看的不可分割的机体部件之上,宜采用粘贴、喷涂、压印或镭雕等形式”等一般要求。在标识内容方面,明确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标识内容应至少包含的内容,包括产品基本信息、唯一产品识别码、产品分类标识、风险警示标识、使用提示标识等;在标识位置方面,对产品基本信息、唯一产品识别码、风险警示标识的标识位置提出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能够有效支撑《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国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关于标识相关要求的落地实施,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制造和使用,推动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罗学涛说。低空经济是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普宙科技作为无人机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将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牵头建立低空行业标准,不断推动低空经济相关科研成果转化,拓展相关应用场景,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